股权收购一般分为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作为股权收购的最基本方法,双方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完成交易对价。
优点是交易过程不需要大量现金流,目标公司也可以延迟纳税。 (尽管最终税款已付给受让人)。
对于增资和扩股,被收购公司(目标公司)将私下发行额外股份以增加注册资本(当然,也可以通过固定数量的合并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引入第三方)。
有许多种操作方法(以下仅为一种情况),并购方可以使用支付自有资产或股权的对价时还应考虑到现金流量和双方股权结构的变化。
同时,由于收购方为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增资扩股是股权的外部转让。
因此,当股东大会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时,公司的内部股东必须放弃首次购买权。因此,在不确保内部股东之间协调良好的情况下,增加资本和增加股份的难度就更大。
债转股是仅在公司遇到债务问题时才会出现的解决方案之一。经过协商,债权人可以将目标公司的债务以相应的股票价格(通常是协议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转换为一定数量的股权。
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将债权转移给第三方为了运营,因此债转股需要特定的背景。但是,在付款方式中,收购方将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股权融资。
优点是它在初始阶段不需要大量资金,只需要支付固定的利息即可。
使用哪种方法,要考虑很多因素:收购目的,税费,内部和外部审查程序(包括综合股东意见(如果任何股东对换股比例或定向增资有意见)等注意,如果收购方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且收购方(有限责任公司)向被收购方提供固定的增加额,则对需要考虑股东,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50。
如果不满足这种情况,那只能是收购方对收购方的固定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请尽量不要尽可能使用股权,不同公司的财务状况,所有权结构,行业,红色背景等是否会影响交易的完成。